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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两会,放眼三农

时间:2022-03-12


2021年中央一号文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于2月21日正式发布。作为新世纪以来党中央连续发出的第十八个一号文件,充分体现了中央对“三农”问题一以贯之的高度重视。与往年相比,2021年的一号文件对“三农”工作更具纲领性。2021年是“十四五”的开局之年,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对于“三农”工作来说,随着脱贫攻坚取得重大成就,工作重心也面临着历史性转移。

乡村振兴一直是“三农”工作最艰巨、最繁杂的任务之一,因此2021年中央一号文件对于如何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作出了更明确、更具体的部署。围绕文件中提及的“设立衔接过渡期”“接续推进脱贫地区乡村振兴”“提升粮食和重要农产品供给保障能力”“打好种业翻身仗”“决守住18亿亩耕地红线”“构建现代乡村产业体系”“强化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投入保障”“强化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的工作机制”八项重点措施,皮书数据库精选库内报告,对政策做进一步解读,助力用户更好把握乡村振兴内涵与具体实践。



为更好打赢脱贫攻坚战,应尽可能提高脱贫质量,实现稳定脱贫,并在攻坚期结束后实行一段时间的可持续脱贫保障机制。高质量脱贫即稳定脱贫,提高脱贫质量即不断提高真实脱贫比重,增强脱贫可持续性。

中国高度重视提高脱贫质量,采取了包括坚持标准、动态调整、监督评估、改善贫困人口人力资本和内生动力、开发式扶贫和保障性扶贫相统筹、实施专门的巩固提高和防止返贫制度等在内的一系列措施,使得脱贫形式良好,返贫率逐年大幅度下降。但是,到了脱贫攻坚收官之年,中国稳定脱贫的制约因素尚未完全消除,主要在于标准适用困扰、措施“发育”不足以及内生动力不足三个方面。对于攻坚期后的绝对贫困,不能期待其立即绝对地消亡,有必要建立可持续保障机制,将重要脱贫措施嵌入乡村振兴行动,探索建立更具包容性和统筹性的综合性社会保护体系。


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两大战略的基本内涵相通、实践内容统一、工作目标一致,二者的有效衔接既是当前农业农村农民发展问题的现实所需,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迫切要求。因此,陕西要加快形成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战略相互支撑、相互配合、有机衔接的良性互动格局。普惠性民生工程入手,做好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的服务衔接。

实现乡村振兴,就是要把政策的范围扩大到所有的乡村人口和乡村区域,把特惠性的帮扶工作逐步转变为普惠性的民生工程。一是实现体制机制上的社会公平。补齐不同乡村之间基本社会服务、基础设施建设、基本社会保障短板,逐步缩小城乡差距,使社会发展成果城乡共享。二是全面推进民生领域城乡一体化建设。既立足于全面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又面向解决相对贫困问题,将提高贫困人口的生活水平纳入补齐区域民生短板中,推进养老、医疗、教育、就业、饮水安全、公共服务、基础设施建设等民生领域的城乡一体化建设,构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推进乡村振兴相衔接的新格局



我国自2004年开始实行粮食直补政策,后来连续出台良种补贴、农资综合补贴、农机补贴等农业补贴政策,增加了农民收入,极大调动了农民的种粮积极性。提高粮食生产与供应能力需要因地制宜发展粮食生产,特别强调充分利用太阳能、空气和水资源,对不利自然条件中的积极因素加以充分利用。

科学研究和生产实践要紧密配合,努力做到农业发展以科学为基础。根据不同地区粮食生产中投入资源的实际,针对耕地利用效率、农药化肥投入量、农业有效用水等建立一套粮食生产生态化指标体系,确保科学有效投入。同时确定符合实际的粮食生产目标,不过分追求粮食生产的单一产量目标,应制定包括粮食产量、品种安全、资源利用效率、科技节约、农业持续等多项指标在内的综合产出目标。


我国以农为本,农以种为先,种业是关系国计民生的基础性、战略性高技术产业,是促进农业长期稳定发展的根本,也是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龙头”。

新时期我国打造现代种业,应当以促进“四优四化”为目标,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统领,聚焦提升种业科技创新能力、企业竞争能力、供种保障能力和市场监管能力,深化改革创新破瓶颈,扩大开放合作添活力,健全创新体系强支撑,优化发展环境聚合力,着力构建以产业为主导、企业为主体、基地为依托、产学研相结合、育繁推一体化、彰显优势、具有我国特色的现代种业体系。


围绕新时代下不平衡不充分的社会矛盾,以及为提供更多优质生态产品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对优美生态环境需要的现实追求,一个旨在适应新时代、新要求的耕地保护战略可以归纳为“一个目标,两大战略任务,两类战略措施和多元化政策体系”的总体思路。


我国未来耕地保有量将在2020年、2030年、2035年和2050年四个时间点上呈现“先增加、后减少”的变动趋势,并在2030年达到峰值,对此可面向不同时期制定差别化的战略措施,并建立相应的政策体系。



产业兴旺是促进农民收入长期稳定增长,完成脱贫攻坚、乡村振兴任务的根本措施。但是,产品形成初级,生产组织模式落后,市场销售困难,经济效益较低的问题依然存在。通过农业产业进一步整合,提升产业链整体发展水平,是乡村振兴阶段的主要任务。

当前乡村产业发展仍然面临发展质量效益不高,产业要素活力不足,产业链条短,产业基础设施薄弱等困难和问题。多数乡村企业科技创新能力不强,特别是农产品加工创新能力不足,农村人才缺乏,科技、经营等各类人才服务乡村产业的激励保障机制尚不健全。产业融合层次低,乡村价值功能开发不充分,农户和企业间的利益联结还不紧密。


农民合作社是农民自愿联合、民主管理的互助性合作经济组织,具有天然的益贫性,在脱贫攻坚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十多年来,陕西省农民合作社快速发展,达到6.1万家,入社农户285万户,带动非社员农户390.3万户,实现了行政村、主导产业和产业农户全覆盖,已经成为推动现代农业发展,开展产业扶贫、促进农民增收、发展农业农村现代化、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载体。

陕西农民合作社发展壮大对资金需求旺盛,但融资难已经成为最大的瓶颈。金融机构和地方政府探索实践了许多有效做法,邮储银行“三走、四送”、陕西信合突出“3+X”工程、农行创新信贷产品、陕西农担“政银担”合作促农贷,各种金融支持方式作用明显。财政和金融政策大力扶持下,合作社得到高质量发展,极大解决了融资难问题。



农业强不强,农村美不美,农民富不富,关于亿万农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关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局。乡村振兴战略作为党和国家的重大决策部署,具有长远性和全局性特征,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各级各部门要围绕乡村振兴献计出力,办好农村的事情。加强党对农村工作的领导,加强“三农”工作队伍建设,压实责任、夯实基层,全面调动基层组织和广大群众自主参与的积极性,做到规划先行、统筹谋划、科学推进。

采用第三方评估的考核评价方式,不让基层陪同,采用现场拍照、现场访谈、随机抽查农户等方式,客观、真实地收集和反映工作成效,既是对基层工作的真实检验,也是对基层干部的考验,更是对民意的真实反映,使脱贫攻坚成果经得起历史检验和群众检验。